网站公布

为加强内部监督,严肃纪律作风,确保我会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,现向社会公布:如发现我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,均可向我会办公室反映。


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

1.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;

2.监察对象(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,下同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;

3.对市红十字会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

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:

地址:长治市红十字会办公室(具体地址:长治市英雄北路46 号),邮编:046000

电话:0355-2023013

邮箱:czshszhggyx@163.com


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

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!